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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滇协作展示物料制作搭建及相关部分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沪滇协作展示物料制作搭建及相关视频部分拍摄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结合沪滇协作发展成效,制作12块立体喷绘展板,尺寸预计为2mX1.5m(具体结合实际调整),并完成展板的制作、运输、安装及撤场工作等。
5-6分钟汇报片1部,需要赴上海及红河、文山、玉溪等地拍摄相关素材制作。
2-3分钟暖场片1部,需要赴上海及云南相关州(市)拍摄素材制作,收集历史照片等。
物料无破损、标识清、人员准时到岗、服务规范,全程保障物料制作、运输、安装及撤场等工作顺利。视频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内容安全准确,无任何版权争议,按时修改与提供样片,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声明函);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方式:邮箱报名获取。资料: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持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
注:相关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给予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一)投递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4日14:30-15:00(北京时间)。
(二)邀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5:00(北京时间)。
(三)地点:云南网际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516号云报传媒广场A座11楼)。
2025-11-19 1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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