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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写真知性别”?警惕!非医疗“胎儿摄影”既违法又伤娃│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79)
2024年11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当地一家孕婴摄影店借“胎儿摄影”之名,违规使用B超机拍摄胎儿动态影像,并通过言语暗示、赠送对应颜色礼物等方式泄露胎儿性别。这起看似满足准爸妈“留纪念”需求的服务,实则暗藏违法风险。
检察官调查发现,该摄影店的违规经营已持续三年,服务对象覆盖怀孕17周至34周的孕妇。消费者反馈,店主使用一台类似医院B超机的仪器进行拍摄,部分工作人员为让胎儿“配合”成像,存在用力晃动孕妇腹部的粗暴操作。更令人警惕的是,店铺评论区充斥着“相框是蓝色的”“暗示买粉色衣服”等讨论,甚至有消费者直言“只为看性别才来拍”。一名2024年8月到店消费的孕妇证实,店主在拍摄过程中明确暗示“宝宝适合粉色衣物”,间接透露胎儿性别信息。
深入核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摄影店存在双重违法:一方面,其并非医疗机构,却擅自使用来源不明的超声诊断仪——这类设备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仅允许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用于临床诊断,无资质人员操作可能导致胎儿宫内损伤、孕妇腹部不适等健康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暗示方式提供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已构成《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明令禁止的“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2025年4月9日,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查实该店违法事实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最终,该摄影店注销工商登记,非法使用的超声诊断仪被监督销毁,“回头看”检查确认其已彻底停业。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些看似“打擦边球”的商业操作,实则早已触碰性别平等的底线,而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也早已针对这类行为划定了明确红线。
第二十一条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
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这一条款从性别平等的根本原则出发,直接严禁任何基于胎儿性别的歧视行为——通过超声设备暗示性别,表面是“满足家长好奇心”,本质却是对女性生命权、发展权的隐性歧视。当胎儿性别变成可以通过“粉蓝礼物”暗示的“商品信息”,背后潜藏的“重男轻女”观念便会通过商业服务扩散,不仅冲击“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社会共识,甚至可能诱发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破坏人口性别平衡的公共利益。除此之外,超声诊断仪的特殊属性也决定了它不能被随意使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这类设备属于专业医疗器材,仅能在医疗机构由具备资质的人员用于临床诊断,摄影店作为商业机构擅自使用,本身就已经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监管秩序。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违法行为的治理还面临不少现实难题。从监管角度来说,摄影店属于商业机构,不在传统医疗监管体系的重点覆盖范围内,日常巡查中很难及时发现其偷偷使用医疗设备;而商家为了规避监管,招揽客户的方式也十分隐蔽——多通过孕妇社交群、私域流量定向宣传,交易时又用“粉蓝相框”“衣服颜色”等暗语替代直接表述,即便监管部门察觉异常,要固定完整证据链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与此同时,部分准父母对“胎儿摄影”的风险认知不足,只觉得是“给未出生的孩子留个纪念”,没意识到背后的违法性和健康隐患,反而为这类服务提供了市场需求,让违法商家有了生存空间。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学会防范与维权,才是守护自身和胎儿权益的关键。首先要明确拒绝这类非法服务,不要轻信“胎儿摄影能看性别”“高清写真能暗示男女”等宣传——要知道,正规医疗机构的孕期B超检查,核心目的是筛查胎儿健康状况,绝不会透露性别信息,更不会提供“摄影留念”的额外服务。其次要警惕各类隐蔽陷阱,面对摄影店、母婴机构推出的“五维写真”“胎儿动态影像”等服务时,一定要主动查看商家是否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使用备案》等资质,只要是没有医疗资质的机构,其提供的任何超声相关服务都不能轻信。如果在生活中发现疑似违法行为,更要及时通过正规渠道举报: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详细反映非法使用超声设备、提供性别暗示服务等问题;也能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举报材料,附上交易记录、聊天截图、店铺宣传内容等证据;若发现行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还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是因为接受了非法“胎儿摄影”导致自身或胎儿健康受损,更要掌握正确的维权步骤:第一时间留存好所有证据,包括服务合同、缴费凭证、拍摄的视频或照片,以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中一定要注明健康损伤与违规操作的关联;之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要求商家退还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还能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或联系妇联组织(全国妇联维权热线)寻求协助。
“胎儿摄影”的本质,本该是记录生命成长的美好瞬间,却被部分商家异化为牟取暴利的“性别鉴定工具”,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挑战了性别平等的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所守护的,从来不仅是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更是每一个生命平等降临世间的权利。
2025-12-18 13: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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